污染場地通常是指在某一塊范圍內的土壤、地下水、地表水或地塊內的建筑物等,因從堆放或處理存在潛在危險廢物,或確認污染危害已經超過人體健康或生態環境可接受的風險。
污染場地風險評估主要工作流程及內容主要包括:危害識別、暴露評估、毒性評估、風險表征以及土壤和地下水風險控制值得計算。
其中,危害識別要按照HJ25.1和HJ25.2對場地進行環境調查及污染識別,從而獲得較為詳盡的場地歷史相關信息。
暴露評估技術要求包括分析暴露情景、確定暴露途徑、計算敏感用地土壤和地下水暴露量、計算非敏感用地土壤和地下水暴露量。毒性評估技術要求包括分析污染物毒性效應、確定污染物相關參數。封邊表征技術要求包括一般性技術要求、計算場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風險、不確定性分析。計算風險控制值的技術要求包括可接受致癌風險和危害商、計算場地土壤和地下水風險控制值、分析確定土壤和地下水風險控制值。
圖1.污染場地風險評估程序與內容
污染場地風險評估常見標準如下:
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(GB 50137)
地下水質量標準(GB/T 14848)
場地環境調查技術導則(HJ 25.1)
場地環境監測技術導則(HJ 25.2)
污染場地土壤修復技術導則(HJ 25.4)